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学术管理体系,规范学院学术活动,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价、学科发展、学风建设和人才培育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请结合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单位(含学院及相关科研机构,以下简称学院。见附件。)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选举推荐的过程,体现委员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委员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院治理中的作用。
二、工作安排
1.换届时间安排。相关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即日起至2025年5月底前,完成本轮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2.制定换届方案。相关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开展换届工作前,应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陕西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和各自章程相关要求制定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明确委员任职条件、数量和产生程序,以及换届纪律、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制定详细的换届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委员的推荐、提名、酝酿和选举等工作,保证换届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2.严肃风气。本单位党组织应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本单位换届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注意发扬民主作风,弘扬科学家精神,切实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3.及时备案。请提前3个工作日将换届工作方案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在完成换届工作后一周内,将换届情况汇报材料,包括换届情况说明(含公示情况)、组成名单、委员基本情况及学术委员会章程(如有修订)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wyh@snnu.edu.cn)。同时,将本单位学术委员会章程和新一届委员名单在网站更新,向学院师生公开。
联系人:王彩红
电 话:85310612
地 址:长安校区校务楼603室
附件:
需启动换届单位名单.docx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