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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术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6-26     浏览数:

2017年,陕西师范大学第六届学术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依据《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切实履行审定、评定、审议和咨询等工作职能,认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有力推动学校学术繁荣和发展。校学术委员会2017年的工作具体如下:

1. 印发《关于对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章程予以备案的通知》。1月12日,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公文系统下发《关于对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章程予以备案的通知》(师学术〔2017〕1号),同意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等26个学院、研究院(中心、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章程予以备案,各学院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2. 完成各专门委员会另聘委员的聘任工作。另聘委员指的是正式委员之外的非专任委员,由主任委员颁发聘书聘任。另聘委员在各自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与正式委员相同的职责和义务,其聘期与第六届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正式委员同时截止。6月底前,校学术委员会完成了所有另聘委员的聘任工作。

3. 编制、发放学术委员会学习与工作材料第1、2辑。《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学习与工作资料》第1辑是为了让全校师生更好地了解学校、学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以此作为学校学术事务运行与学术权益维护的重要依据。第2辑介绍了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及相关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例与处理决定,体现学校努力营造求真务实、潜心研究、诚信严谨的学术氛围。

4. 进一步完善学术委员会及秘书处的相关工作。秘书处制作了《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会议议题申报表》,规范了各职能部门提请学术事务的程序以及秘书处的工作流程。同时,秘书处草拟了《陕西师范大学学部规程》《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联席会议制度》等,加强学术委员会制度建设。

5. 受理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学术事务。一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受理相关职能部门提请的学术事务31项,其中,学科建设处1项,人事处6项,社会科学处6项,科学技术处11项,教务处1项,研究生院3项,财务处1项,秘书处2项。校学术委员会对受理的学术事务按性质和职责分别进行了审定、评定、审议或提出了咨询意见,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了作用。

6. 开通学校学术委员会网站。3月28日,校学术委员会网站正式上线。网站共设立机构概况、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规章制度、工作平台、投诉与申诉、资源平台等模块,方便全校师生了解校学术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便于学术委员会的信息公开与统一管理。

7. 建设学术委员会工作平台。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工作,秘书处开发了学术委员会工作平台,平台于9月初正式投入使用。运用此平台可解决委员们必须在同一时间与会的困境,节约委员们往返会场的时间,便于委员评审学术事务。同时,在工作平台中,委员们可以有充足的时间仔细查看、审阅评审材料,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有利于委员们更好地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该平台也能够安全方便地存储评审材料以及评审结果,减少无纸化办公,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的学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