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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术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18     浏览数:

陕西师范大学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于2019年11月18日成立,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成立一年多来,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依据《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积极弘扬学术自由,充分发挥教授在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学术审定、评定、审议和咨询的四项职责,认真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有力推动学校学术繁荣和发展。校学术委员会2020年的工作具体如下:

1.受理各职能部门提请的学术事务。一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受理相关职能部门提请的学术事务21项,其中,人事处8项,教务处1项,科学技术处6项,社会科学处5项,财务处1项。校学术委员会对受理的学术事务按性质和职责分别进行了审定、评定、审议或提出了咨询意见,工作内容主要涉及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学术人才推荐、教学科研经费预算咨询及各类办法的学术审议等多个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学术委员会在“教授治学”中的主导作用。具体内容见《校学术委员会2020年受理的学术事务》等附件材料。

2.成立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3月23日,校学术委员会通过公文系统下发《关于成立陕西师范大学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通知》(师学术〔2020〕1号),第七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科学伦理)、学科建设、教师聘任、教学指导、规划与预算评议、学术评议、学术申诉等7个专门委员会。

3.完成各专门委员会另聘委员的聘任工作。另聘委员指的是正式委员之外的非专任委员,在各自的专门委员会中履行与正式委员相同的职责和义务,其聘期与第七届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正式委员同时截止,校学术委员会已完成了所有另聘委员的聘任工作。

4.督促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换届。学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成立后,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在校学术委员秘书处的指导、督促下,依据《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陕西师范大学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及本单位章程,完成了新一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并报秘书处进行备案。

5.编制、发放学术委员会学习与工作材料。《陕西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学习与工作资料》第6辑整理汇编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换届提供参考,也方便全校师生更好地了解到学校学术事务运行与学术权益维护的重要依据。